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等4项细则的通知和废止《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的公告

  《铁路道岔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6〕4号)、《铁路信号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6〕5号)、《铁路通信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6〕6号)、《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6〕7号)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铁路局2025年4月27日印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5〕14号)同时废止。 
 
  国家铁路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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