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公布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八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建集团、北方工业、中国中车、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铁通、中国物流、中国交建、中国电建、中国通号、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国家铁路局完成了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现将第十八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铁路运输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管理办法》(铁财〔2003〕119号)等15件文件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见附件1。《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办法的暂行规定》(铁外〔1993〕36号)等23件文件废止,见附件2。其他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由国家铁路局按照《国家铁路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纳入十八批清理范围的其他原铁道部文件,由国家铁路局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各自职责管理。
  特此公布。
 
  附件:1.交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铁路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1.交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废止的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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