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综〔2018〕7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各铁路建设企业,各铁路设备企业:
国家铁路局制定的《铁路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8〕8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及有效期
自2018年10月1日起试运行,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二、传输方式
通过铁路统计信息系统网络传输。
可从系统登录界面下方下载用户手册。
三、联系方式
业务支持电话:010-51892622,010-51892803;
技术支持电话:010-51892527。
国家铁路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