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工程监〔2015〕13号
局属各单位:
2015年4月11日,国务院在重庆市召开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铁路建设投资、投产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今后一段时期铁路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铁路建设发展。李克强总理在批示中指出,“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关键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既利当前,又利长远,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马凯副总理在讲话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快铁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再接再厉,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铁路建设投资投产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1. 坚持服务建设大局。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特别是中西部铁路建设,是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的目标任务,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铁路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意义,更好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切实做好服务监督、支持保障工作。
2. 全面依法履职担当。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直接关系铁路运输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战略决策成败。马凯副总理在讲话中强调,各参建单位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推行项目标准化管理,健全和落实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作为铁路行业监管部门,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必须始终把强化铁路质量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来把握,强化红线警示,守住监管底线。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必须强化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以组织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开展投诉举报及事故调查处理等为重点,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
3. 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马凯副总理强调,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是铁路系统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各方面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进一步形成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整体合力。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主动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等活动,强力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赢得各方广泛支持;加强与铁路总公司等有关单位的联系,进一步畅通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加快推进铁路建设。
二、落实重点工作
1.强化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项目管理职责权限,落实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监管职责,督促建设单位和各参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好专业机构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既简政放权,又放管结合、监管到位。二是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检查以及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专项督查,加强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促进铁路优质高效建设。三是突出对中西部铁路工程,长大隧道、高墩大跨桥梁、高坡路堑等重难点工程,以及地质复杂、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等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健全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四是加强相关投诉举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偷工减料、“三违”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立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制度,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五是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做好铁路工程项目质量行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铁工程监〔2014〕61号)规定,及时办理铁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认真开展铁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
2.积极参与、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一是对201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中的29个重点项目,抓紧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评审,及时提出行业意见,为项目批复提供专业支持。二是深化已完成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意见,上半年完成铁路“十三五”规划初稿,年内编制完成送审稿,为铁路在今后一个时期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做好规划的统筹设计,提供项目储备。
3.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研究,服务铁路建设经营需要。一是深入开展《铁路法》、《铁路运输条例》立法课题研究论证,重点抓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的完善,制定发布《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铁路安全质量违法行为公告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新发布的规章《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大宣贯力度,细化监管措施,抓紧制修订《铁路建设市场监管暂行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二是在完成《城际铁路设计规范》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动车组技术条件》和《重载铁路设计规范》等规范编制以及《城际铁路设计规范》的宣贯和配套标准设计工作,不断提高铁路工程建设运营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
4.深化简政放权,努力为铁路建设发展释放市场活力。一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清理取消全部铁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产品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工作,特别是对新型城际动车组(CRH6型)的上线运营许可,要建立便捷通道、加快审批流程,为城际铁路发展做好服务。二是细化新颁布规章《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的具体实施措施,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铁路创造良好的法规和政策环境。
5.完善相关制度办法,继续组织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认真总结渝怀铁路和京津城际铁路国家验收经验,研究制定《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完善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启动并开展国家验收工作,促进铁路建设成果尽快发挥效益,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抓好贯彻落实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家铁路局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马凯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服务铁路改革发展大局上来。
2. 细化任务分工。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与落实全年各项监管任务紧密结合,精心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 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实施等中心工作,不断创新行业监管方式方法手段,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努力提升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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