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科法函〔2014〕38号
现将 2013年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抽查复查情况
本批抽查产品211个厂项,合格176个,合格率83.41%(见附件1)。按产品分类,本批抽查机车类产品13个厂项,合格10个,合格率76.92%;车辆类产品46个厂项,合格37个,合格率80.43%;工务类产品24个厂项,合格13个,合格率54.17%;电务类产品13个厂项,合格11个,合格率84.62%;其他类产品115个厂项,合格105个,合格率91.30%。
本批复查产品20个厂项,合格19个,有1个厂项复查仍不合格(见附件2)。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1. 客车阻燃材料玻璃钢抽查了6个厂项,3个厂项不合格。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拉伸强度和氧指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2. 转辙机抽查了2个厂项3种规格,均不合格,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寿命试验和振动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1. 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自通报之日起要立即进行整改。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2. 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提出复查申请。有特殊情况的应在限期期满前提出延期复查申请,并申述延期的理由。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复查不合格。
铁路本溪施封环制造厂生产的FSP04型铁路运输用施封锁(棚车锁)抽查不合格(2012年第4号通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视为复查不合格。
武汉路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GJC-S1(1级)数显式铁路轨距尺抽查不合格(2012年第4号通报),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复查程序,视为复查不合格。
3. 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得销售,使用单位不得采购。
四、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五、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附件:1. 2013年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2. 2013年监督复查检验结果
国家铁路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