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圆满完成铁路快件行李包裹运输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国家铁路局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在全国铁路开展了铁路快件、行李、包裹运输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国家铁路局结合铁路行业监管实际,印发《关于开展铁路快件、行李、包裹运输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加强信息收集,制定监管计划和监督检查手册,严格监督检查,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运输安全;同时要求将铁路快件、行李、包裹运输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内容纳入2016年春运监督检查,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国家铁路局按照中央综治办专项督导布置,成立督导组,代表中央综治办于2015年10月26日至30日对河北省、天津市开展了专项督导。运输监督管理司与首都综治办组成联合督导组,督导检查了北京地区主要车站(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北站)运输快件、行李、包裹落实有关规定的情况。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铁路快件、行李、包裹运输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专项监督检查文件,明确检查重点内容,细化检查方案和手册,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组织铁路快件、行李、包裹有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不断提高监督检查能力和水平;畅通信息渠道,收集辖区内有关铁路运输企业行包办理站概况、行包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年发送到达量、本站办理行包车次等信息,为开展监督检查打好基础;分区域、分阶段开展监督检查,注重关键环节、关键处所,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工作;主动思考,开拓创新,采取联合执法、聘请专家等监管方式,取得较好效果。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共派出检查组18个,145人次,检查铁路单位、部门和场所177个,发现各类问题17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与铁路运输企业及时交换意见,严重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检查以来,全国铁路快件、行李、包裹运输安全平稳,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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