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取得积极进展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家铁路局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运输监督管理司组织各地区监管局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以来,两级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了271个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和场所,集中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维护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稳定。

  监督检查计划逐步完善。通过摸底调查,掌握了危险货物运输基本情况,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同时,认真分析被监督检查单位数量、分布及其运输安全状况,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监督检查人员的数量和专业以及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保计划符合实际、重点明确、落实到位。

  监督检查重点更加突出。按照工作安排,突出了危险性大、事故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等重点品类的监督检查,特别是“8.12”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铁路39个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办理站为重点,局党组成员带队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探索形成了有利于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重点:一是检查运输企业货运安全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情况。二是检查运输企业调度指挥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信息掌握和安全监控情况。三是抽查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办理条件及作业标准落实情况。

  问题整改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过程中,两级监管部门共检查发现了656个主要问题,下发了107份问题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求责任单位暂停使用相关设备设施,限期整改反馈。同时建档立册,实行闭环管理,加强与运输企业的沟通,多渠道监督落实。按照我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运输企业全面梳理了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三类特别危险货物办理站点情况,对21个无实际运量、办理条件不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站点采取了调整、停办措施。对保留的18个三大类危险货物办理站点,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稳定可控。

  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有关人员再次学习《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监督检查活动提高了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修订《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细则》,完善监督检查的法规文件体系,明确监督检查的计划编制、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结果处理等;细化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手册》,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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